艾莉莎:20岁……快21岁了。
辛波丝卡弗:真是年轻无极限。一个20岁的女孩子居然可以打扮到这么成熟的程度。我以前试过去夜总会跟当事人讨论案件的细节,那里的公关小姐的打扮与你的打扮极为相似。低胸装,短至膝盖的短裙,白色的肉丝袜,若隐若现的胸部以及……明显翘起来的臀部……我到现在都还在纳闷,是不是全世界都公关小姐的打扮都是一个样的?黑泽明:反对!法官大人,我反对辩方律师在法庭内指桑骂槐,恶意中伤证人。
法官:反对有效!
辛波丝卡弗:很抱歉,我为刚才轻佻浮躁的言论向证人道歉。证人,你现在身上所穿的衣服是与案发当晚所穿的衣服是一模一样的,是吧?
艾莉莎:是的。
辛波丝卡弗:你刚才口口声声在法庭上声称自己是很不情愿去酒店见老板,说得好像去了酒店就会生不如死的那样。为什么你会穿着这样去见老板?这是你的个人嗜好?还是你故意穿成这样去见他的?
艾莉莎支支吾吾地回答着:我……其实……
辛波丝卡弗(突然加重了语气):证人!请你立刻回答我的问题!
艾莉莎:虽然我不是很愿意去酒店见老板,但是我总得穿得体面一点嘛……所以就……这不是很正常嘛?
辛波丝卡弗:去见自己的老板穿得隆重一点当然不是问题。但是你身为一名秘书,为什么你穿的不是白领服饰,而是这种性感路线的服饰呢?是不是因为你每次去见被告都是穿这种风格的衣服?
黑泽明:反对!法官大人,我反对辩方律师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妄自猜测。
辛波丝卡弗:法官大人,我手上有几十张照片,这些照片全部都是我当事人与证人私自约会的时候所拍下来的。在街上拍的、在公寓里拍的,还有在公司里拍的。你们大可以留意一下,证人与我当事人的合照,每一张照片的笑容都极为灿烂,她的衣着打扮更是前所未有的性感与诱人。
书记员接过辛波丝卡弗手里的照片,随后递交给法官以及陪审团。
法庭内议论纷纷的声音再度响起。法官很严肃地敲着木槌:肃静!肃静!辩方律师,你可以继续。
辛波丝卡弗:艾莉莎女士,请问你在我当事人的公司工作了多长时间?
艾莉莎:两年。
辛波丝卡弗:请问你在该公司担任什么职位呢?
艾莉莎:财务主管。